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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和外观申请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分为:

    1 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申请的有效性:

    有时间上的,前述已提到:

    地域上的:专利是有地域性的,这里的地域是以国家为单位,不存在地方专利。 在中国获得专利权的专利只能在中国大陆获得专利保护,而版权是没有地域性的。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了专利, 便可在中国大陆获得保护,但如要在别的国家获得相应保护,则需要依据该国的法律向该国提出专利申请以获得在该国的专利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的专利获得保护的区域不包括: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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